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
彈琴誦經 6類噪音要罰了 fb有受害聯盟 環署要地方納管
蘋果日報 2014年12月08日 【洪敏隆╱台北報導】
國內都會區集合式大樓或小套房住戶密集,不少民眾飽受近鄰噪音干擾,有人甚至在臉書成立「鋼琴噪音受害者行動聯盟」,環保署上月中提出彈奏樂器、誦經、鐵捲門、停車塔、汽機車警報器及公園跳舞音樂六大類建議管制行為,要求縣市政府依各地情況公告納管,高雄市已擬訂自治條例將環署建議項目納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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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機車警報器列管
環保署上月中邀縣市政府開會,提出陳情較多且可管制的項目,如彈奏樂器、誦經、鐵捲門、停車塔、汽機車警報器及公園跳舞放音樂等,要求縣市政府參考陳情現況,依《噪音管制法》公告禁止管制行為的時段、區域或噪音標準,違者罰三千至三萬元。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陳咸亨說,因各縣市情況會有差異,不宜由中央統一禁止項目,因此依《噪音管制法》第八條,盼授權各縣市政府進行公告管制。
嘉義縣環保局說,二○○八年就已規定特定地段或時段,汽機車警報器聲響不得逾五分鐘,但實際上未開出罰單,主要是公告後民眾多會配合,另方面是執行不易。
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說,正研擬《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》,將把環署建議項目納入;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說,明年列入討論;台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說,這些建議納管行為多發生在北部集合式住宅,暫不考慮。新北市環保局公害稽查發言人孫忠偉也說,這類陳情案不多,但明年會納管陳情較多的夜間洗車噪音。桃園及台中環保單位則說,轄內稽查人力不足,且須等新市長上任再研議。
民眾:可減少紛爭
「鋼琴噪音受害者行動聯盟」成員說,現況雖可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請警察處理,但警察會說要妨礙公眾,二人(戶)以上才成案,實務也都以勸說收場。家中有鋼琴讓孩子練習的新北民眾周玲珠說,會避免夜間練琴,政府訂規範可減少住戶紛爭。
環署建議管制噪音項目
●彈奏及吹奏樂器
中午及夜間時段不得演奏樂器
●誦經(使用法器)、詩歌吟唱
中午及夜間時段不得誦經(使用法器)或吟唱詩歌,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寺廟或教會(堂)除外
●汽、機車警報器
各類噪音管制區,停放路邊、停車場或其他場所,防盜器鳴響禁持續5分鐘以上
●鐵捲門機具運轉
另訂噪音分貝標準值,不得超過
●停車塔
特定區域管制,例如住宅區禁止夜間時段運行或另訂噪音分貝標準值
●公園跳舞、打拳播放音樂或擊劍、擊掌等
公園、空地或學校操場等場所,不得於中午及夜間時段有上列行為
註:表列中午時段為12:00~14:00;夜間時段為22:00~06:00或22:00~08:00。
資料來源:環保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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